山东省疫情最新补贴政策/山东省最新文件疫情防控补助

山东医生援川职称政策?

〖壹〗、经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遴选、列入卫生部援外医疗队派遣计划的援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发〔2011〕3号)规定执行。

〖贰〗、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社保待遇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社保经办服务大力推广网上办理,积极引导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网络和手机应用办理业务,推行不见面服务。通过电话和网络通信方式,解答和受理社保经办业务,提供多渠道服务方式。省社保中心特别提出,各市可根据实际需求,开通多种缴费方式,积极使用参保缴费电子票据。

补缴:通过电话联系社保中心或各镇街,制定补缴计划,然后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待遇发放 变更居民养老待遇发放银行账号信息业务可电话告知相应镇街进行修改,再由各镇街将维护后的账号信息推送至居民养老科进行审核完成。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社保不能按时缴纳的,可以延期缴费,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法律依据:《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保险登记、缴费等业务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手续。

山东省疫情期间工资新规定

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山东省疫情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员工正常提供劳动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停工停产期间,若员工仍然正常提供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未提供劳动时,企业应支付生活费:若员工在停工停产期间未提供劳动,企业应支付一定的生活费。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停产不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付工资,停产超过一个月,但也已经复工了的企业,对能够正常提供劳动的这些职工,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对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职工,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生活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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